當婚姻因為第三者的介入,將苦心經營的家庭與信任破壞殆盡時,抓姦就是捍衛婚姻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,也是揭發謊言的最好方式。

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你發現他變了,不再對你噓寒問暖。原來的滔滔不絕,變成了現在的一字千金;原來的無話不說,變成了現在的無話可說,以往對你很熱情的人,如果突然對你很冷淡,往往都是因為第三個人的原因。 面對苦心經營的婚姻毀於第三者的不甘心、奉獻青春卻慘遭枕邊人無情背叛的打擊,種種複雜的情緒,往往使當事人無法理性分析當前處境做出正確的判斷,常常在證據不足下就向對方攤牌,打草驚蛇,喪失蒐證、保存證據的關鍵時間,造成事後抓姦困難,求助無門,或者想自行蒐證又怕踩到法律紅線,這時尋求一間合法、專業、負責的徵信社替您討回公道!
通姦除罪後還需要抓姦嗎?
這是很多人來電諮詢時最常問的問題,少了通姦罪的刑事規範,到底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給外遇雙方一個教訓?別擔心,我們還有民法的侵害配偶權能保障您的婚姻。
以往在通姦除罪前法院在量刑上至多也就判個6個月,根據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判刑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,換言之只要罰錢繳給國庫,就可免去牢獄之災,實質上還是得依賴民事訴訟爭一口氣,而在刑事除罪後民事賠償金額如今有顯著的提高,以往民事庭法官礙於刑事部分已處罰過了,很難判賠高額補償,擔憂形成重複重罰,但通姦除罪化後,民事法官沒這層顧慮,將可拉高判賠金,這對於被侵害的一方來說反而利大於弊,既然留不住人,那就來談錢吧!
而民事對於損害賠償金額的高低取決於受損害的範圍有多大,這時如果掌握到性交的證據,對於損害賠償的定義就會達到配偶權可被侵害權力的最高性,也就是能獲得最多的損害賠償,所以即便通姦罪廢除,一樣能透過抓姦手段告到他們破產!
抓姦後的權利有以下六點
- 你可以要求離婚或不離
- 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
- 小孩監護權歸屬要或不要
- 你可請求配偶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、教育費
- 你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一筆損害賠償金
- 你可要求追回配偶贈與第三者之贈與物